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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我 从很早以前开始,我就很想写写这个话题。就好像画家都热衷于画自画像一样,人大概都会热衷于探索自身。但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从我看我,不是落入妄想的僵局,便是陷进自恋的深渊,难有客观的眼光。所以人们千方百计地借助外力,才会有星座血型大行其道。但即便非常主观,甚至有点偏执,我还是愿意研究一下自己,这个让我爱,让我恨,熟悉又陌生,常常使我失望,却又时时让我惊奇的生物体。
我并不美,但也不丑,就是那种走到大街上,马上会在人群中被淹没的典型。曾经有好几年,我的家里没有镜子。唯一的一面镶在盥洗室的墙上,因为是租的房子,无法拆除。所以我索性就在厨房洗脸刷牙。我做了个茧子,把自己藏起来,直到有一天,我对自己说:这不是你的错,哪怕你只能变成只菜蛾,也请出去飞一圈吧。我想,之所以能这样对自己说,全都是因为我性格里那股很俗很俗的烟火气,你真叫我放弃这个俗世,我舍不得。
说到性格,我看我,和别人看我好像差别还蛮大。在网上作评价游戏时,好友给我选的词是“风情”和“聪明”,也有人说我很文艺。大概作为一个社会人,我掩藏得不错。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保守无趣,也很实际。大概因为我的太阳星座和上升星座反差太大,所以注定了我就是一个矛盾体,一辈子都要在精神领域纠结。有一个网上认识的小MM(人家也已经是大人了,只是比我小而已),曾经犀利地道破天机。前一段时间,我们聊天,她对我说:“你真逗,听你说话好像一个小女孩,但其实好像又不是这样的”。我记得自己很漂亮的回答她:“不管什么年纪,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小女孩”。其实在我这个年龄,她的这句话算得是句恭维,而我却无所遁形。因为我从没觉得自己是个“女人”,在我心里,我的少女时代无限期的在延续。这样的说辞,听起来有些矫情,似乎故意要在扮天真。我只能说,还真是人各有志。20几岁的时候,我就盼望自己能够快快过30岁生日,变成一个成熟、妩媚,知性有风度的女人,但过了三十岁,我还是一样的不长进。对我来说,和人相处的模式只有两种,“社会式”和“儿童式”。在社会方面,我已然是个成人,也懂得进退应对,还时不时地可以做人的知心姐姐咨询顾问,讲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好像已经参透了人生。但在私人范畴,我不知道怎么以成人的方式和父母沟通,让他们信赖我,依靠我;我也不知道怎么面对心爱的男人表现得矜持淡定,而不是慌乱和莽撞的热情。我依旧像个孩子,让父母觉得不靠谱,让男人一眼就看穿。我真希望我就是自己说的那样,成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心里永远住着个小女孩, 而不是现在这样,强装女人,心里却是个渴望长大的小女孩。
当然也有可能我对自己的认识并不够,就好像,我必须承认,最近我已经开始慢慢发现自己的另一面,非常女性化的那一面(说得好象我曾经是个男人一样,笑!)我记得上次回家,和爸妈吃饭,电视里正在放《奋斗》。我老爸评价说,现在中国的女孩全一个味,就是那种大大咧咧的,很痞的,泼辣爽脆的,鬼灵精怪的味。谁说不是呢?70后、80后的妈妈们成长的环境本身就是一个淑女不受追捧的环境,而70后、80后的女孩们更是被教育成绝对女权主义的范本,柔情似水,见他的鬼去。其实真正的女权决不是男人女人都变成一个样,反而是指基于尊重女性的心理生理特征之上的女性解放,这一点,中国的女人都还懵懵懂懂。我也不例外,小时候,就凶巴巴的,争强好胜,被大人鼓励着要和男孩子一样强悍。大一点,和男生称兄道弟,似乎只有用这种不辨性别的方式才能和异性交流。本来恋爱可以使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只可惜,我的路子歪掉了,百炼钢淬成了金刚钻,化也化不了了。是谁说,有什么样的男人就有什么样的女人。
今天上课回来,早早的洗了澡,然后照了很长时间的镜子,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我一直看一直看,觉得自己不一样了。说不上来,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但就是不一样了,这种感觉很微妙。
刹那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明月高楼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范仲淹《苏幕遮》
东京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秋季和春季。春季有樱花自不待言,秋季,特别是深秋的黄叶,更是我的心头之好。
东京虽也有很多梧桐,但大多直直挺挺的,并不像上海的梧桐那般风姿绰约。这里最漂亮的黄叶是银杏。
比起梧桐 ,银杏黄得更绚烂,更热烈,那一树一树的金黄,喧嚣的挤在一起,浓烈地让人喘不过气来。但就如同樱花一夜之间千树万树一般,银杏也大多是在转眼之间就染上了颜色。轰轰烈烈地美一场,刹那之间便散落无踪。日本人似乎特别偏爱这种刹那之美,大概因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太过平淡拘谨,所以反而向往这种短暂的汹涌。正所谓世事岂能两全?那些美到极致, 爱到极致的总不得长久,大概是因为刹那之间已经用完了所有的力气,才能将瞬间爆发到超乎人的想象;而长久的又多半平淡无奇,有限的力气,有限的爱,让它细水长流。人总是得到了极致又向往长久,得到了长久却又想要极致,所以才会在现实里打转,焦头烂额。
其实,刹那就刹那,看到了那种美,你哪还有心思去迟疑长久,永恒已经在那第一眼里了。
东京最有名的黄叶圣地,是青山附近的银杏大道,那里的深秋,已然是一条金黄色的隧道。美中不足的是,人实在太多,让人一下子就没了兴致。倒是有一个办法不错,我曾经在早上6点多钟的时候,开车去看银杏,把车停在路边,那才是一幅完整的画。其实东京还有一处我更爱的黄叶圣地,并且决不会像银杏大道那般拥挤,那就是我呆过两年的东大本乡校区。今年,我已经错过了那个“刹那”,所以只好贴几张旧照片,说起来,毕业后,已经很久没去看看了。
从法文二号馆的拱廊下拍出去的。人文社会研究所的老巢就在这里。
三四郎池。这个名字取自老校友夏目漱石的小说《三四郎》,其实这个池子的正式名称叫《育德园心字池》
本乡校区的农学部大门进去,正朝着的就是安田讲堂,这一路的银杏也是轰轰烈烈。 11月27日 印度香 我点了一支印度香,开始收拾行李。
拖鞋、丝巾、发簪、睡衣……一件件地放回原位。还有我自己。
印度香轻烟细绕,像从我身体里抽离出去的思绪,心不在焉的。庄生晓梦迷蝴蝶,现在是从梦中醒来,还是现在才是梦中?我坐在同样的桌边,回想一个星期前,已是冰火两重天。
火能暖人,却也会烧身。印度香甘美的香气慢慢熨贴着五脏六腑,却被我发现,有件东西我忘在了某个地方,再也无法放回原位了。
11月26日 不喜欢完美 有段时间,闺蜜的MSN签名是“不喜欢完美”。
我是A型血,上升星座处女。全地球最较真的人种,吹毛求疵的彻底完美主义者。
不洗澡不肯换衣服,没有合适的鞋子搭配不肯出门,一个土豆要花30分钟切到每一根都细如发丝,和人约会会从头发梢考虑到脚趾甲……
精神方面更甚:要完美的爱情,要灵肉合一,要一心一意,要他眼里只看得到我,我眼里只看得到他。
我想,那是曾经。
每一个过了三十的人,如果还稍有智商,就不该对完美抱有希望。暂且不说它可不可能(当然不可能!!),单说如果面对一份完美,你不会怕吗?怕有一天,不完美了怎么办,怕维持这完美会让人累得透不过气来。人的终极本能是寻找快乐,而不是完美。如果完美不能让人快乐,那么要来做什么?
怎么样才能快乐?这是个我曾经无法回答的问题。但是大概现在我会说,对不完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多半都会快乐。睁开的那只看我得到的东西,闭上的那只看我未曾得到的;睁开的那只看他是爱我的,闭上的那只看他是骗我的;睁开的那只看此时此刻,闭上的那只看朝朝暮暮;睁开的那只看眼睛,闭上的那只看心。快乐不在于完美,而在于取舍。糖衣或毒药,其实是可以任君选择的。
我是不是突然变得太淡定了?!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因为我也不喜欢完美了。
11月25日 三万英尺 我从三万英尺的高空再一次降到了地面上,即使是不夜之城,街道上也已没有什么行人。
有点眩晕,不知道是飞机,是低血糖,还是这几天的旅行。心里倒是平静,既来之则安之,要飞向哪里,能飞向哪里,愚笨的问题。
今天太累了,不写了。
BGM是迪克牛仔的《三万英尺》
《三万英尺》
词曲:谢铭佑
爬升 速度将我推向椅背 模糊的城市慢慢地飞出我的视线 呼吸 提醒我活着的证明 飞机正在抵抗地球 我正在抵抗你 远离地面快接近三万英尺的距离 思念像粘着身体的引力 还拉着泪不停地往下滴 逃开了你 我躲在三万英尺的云底 每一次穿过乱流的突袭 紧紧地靠在椅背上的我 以为还被你拥在怀里 回忆 像一直开着的机器 趁我不注意慢慢地清晰反复播映 后悔 原来是这么痛苦的 会变成稀薄的空气 会压得你喘不过气 要飞向那里 能飞向那里 愚笨的问题 我浮在天空里 自由的很无力 远离地面快接近三万英尺的距离 思念像粘着身体的引力 还拉着泪不停地往下滴 逃开了你 我躲在三万英尺的云底 每一次穿过乱流的突袭 紧紧地靠在椅背上的我 以为还被你拥在怀里 11月23日 文明与野蛮 文明未必比野蛮高明。那是因为有些话文明的时候不能说,不会说,但偏偏又是最想说的,所以只好野蛮地说。
那样的文明是折磨,是煎熬,是伤害人暧昧的利器。远没有爽快的野蛮让人安心。其实每一个文艺女青年都喜欢文明地兜兜转转,但是,时间、时机,永远说“不”。时间不够兜兜转转,时机它时时提醒,那些文明风雅的并不属于自己。如果野蛮是唯一拥有的方法,我不计较。不过,也许文明地做野蛮的事才是最好的?
文明地掩饰真心,未必比野蛮地流露真情高尚。我再不做愚蠢的事。 sunrise BGM换成了Norah Jones的sunrise。不知道今天会不会是个好天气,不知道能不能看到sunrise。
泡个热水澡,拉开窗帘,喝瓶冰冰的啤酒,慢慢地等着。
我心里那个没心没肺的郝思嘉渐渐回归。等待,既不可悲,也不可耻,我用尽我全部的力气,不是为谁,是为我自己。我绝不在今天掉一滴眼泪,今天是成长的日子,不是软弱的日子。突然就明白,不后悔的意思,是我做了多少,而不是别人给了我多少;快乐的意思,是我有没有发现快乐的眼睛,而不是这人生有没有快乐。
Happy Birthday To Me!
11月22日 1/1649 门铃响,惊得跳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去开门,哦,原来是服务员忘了放杯子。
电话响,只一秒,拿起来说“喂”?哦,原来是酒店里的满意度调查。
邮箱提示音响,从洗手间双手肥皂的冲过来看,哦,原来是广告信。
站在那条路的路边看太阳慢慢落下,我明白了原来“此时此刻”真的只是“那时那刻”,什么都不代表。我不知道,人们在说某件事的时候,为什么总喜欢提到时间。10年,20年,其实什么也不是。只有一分一分好似指间沙般流逝,就像这漫无目的的一天。27个小时零29分,1649分钟,即使是1/1649也会让我欣喜,但是,即使是1/1649也不是我的。
11月21日 郝思嘉,你在哪里 这个城市的凌晨一片雾气,我已经好久没有细细打量过了。灯光微弱,好似这一刻的呼吸。街道上倒真如那首歌里唱的,静地刺耳。
房间里比我想象的要冷,还好有一件披肩,虽然薄,也聊胜于无了。
昨晚,竟然9点就上床睡着了。大概真的累了,有点脱水,太不争气。但是却不断地做梦,人物繁杂,像跑马灯一样在脑海里奔波。大概是因为昨天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了《乱世佳人》,竟然梦到了郝思嘉,当然是费雯丽的样子。她泪流满面,却说着那句有名的台词: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对我来说的明天已经到了,但它为什么不能成为另一天?
突然好像被放逐在了世界上最荒凉的地方。我真不愿意用这个被我鄙视过一万次的词,孤独,但真的就是这样。 11月20日 醉卧沙场君莫笑 虽然真的很不搭调,但是昨天在飞机上一直想起来这首诗: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我一个人去过无数的机场,但今天真的觉得很荒凉,心灰意冷的。虽然这本来就是预想到了的。
有去无回的并不仅仅是沙场。古来征战几人回?几人回?
11月17日 暴饮暴食及其他 突然一下好像什么都无所谓了,又开始暴饮暴食。我看这样下去,明天早上拉出去杀了,直接可以卖个好价钱。
大概是因为今天过得太清闲,无所事事的缘故。本来想慢慢地收拾行李,享受一下旅行中最美好的一刻。呵,大概是因为出门实在频繁,打包的工夫已经炉火纯青,30分钟不到竟然就全部搞定了。我想即使是要去月球,我应该也能在40分钟之内出门。
我的旅行从订机票定酒店开始算起。其实旅行中最美妙的一刻便是到达目的地前的这段时间。期待,不安,放松,紧张,五味杂陈。有人也许会觉得麻烦。但是我不。每一次旅程,订机票酒店,安排行程,读导游书,收集资料,收拾行李,我都是亲力亲为。旅行的真谛就在于随心所欲。订几点的航班,住哪个酒店,这件衣服穿了去吃下午茶,还少一瓶沐浴乳……这些小事,尽管琐碎,但都是你自由灵魂的明证。特别是收拾行装。收起来的是生活中的阴霾,打开的时候,已经是一片明媚。
这次我要去一个“住“过,但未曾“生活”过,熟悉,但并不了解,留恋,却并不喜欢,属于过去,但也是现在的城市。这在我,是一次新奇的体验。我从没想过,旅行,会想要去那儿,但那却是此时此刻我最想要到达的地方。我现在确已知道,人生的际遇,一切皆有可能,我无力改变,只能随遇而安。笔记本里已经放好了电影,《海角七号》、《蓝色大门》、《鹊巢鸠占》、《赎罪》、《色戒》、《花样年华》,《恋爱假期》,五天,一天一部,再加上来回的飞机,这旅程再寂寞也可以忍耐了。我要做个彻底的观光客,吃我自己想吃的东西,去看部无聊却热门的电影,在电影院里痴痴傻傻的大笑大哭。还有K歌,不用和人抢麦,不用怕荒腔走板,也不用唱到动容却还要忍住眼泪。还要穿双跑鞋去走路,不用在心里默默倒数离别的时间。对了,还可以做作地吹枝蜡烛,虽然30年没吹过了。或许再许一个愿,重新找回那颗不会跳动的平常心,用一个人不闻、不问、不回应、决绝的理性。 11月16日 不必当回事 我当然记得今天是11月16号星期天。但是,从上次更新到现在的这一个多星期却是一片模糊。大概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经验吧,明明是自己过的日子,却什么也不记得了。
一直感冒,一个星期中发烧两次,烧到要去打点滴,这在我,也算是个小小的奇迹。偏偏,因为要出门,所有的工作都堆在了这个星期,所以,不在床上的时候,我只记得自己不是在疯狂地敲着键盘,就是坐着电车东奔西跑地赶场子。这么爱讲话的我,此时此刻巴不得老天让我快快哑掉,那我便可名正言顺地闭嘴。
这决不是在抱怨。甚至有些庆幸。这样忙得团团转,不就是我想要的吗。安排日程的时候,我就想让自己忙点,再忙点。至于感冒,那简直是老天眷顾我,才让我昏昏沉沉,没有精力去挣扎。现在,就算是犹豫,也犹豫不了多久了。
其实人想太多,多半是因为太爱自己。怕受伤,怕被看穿,怕被轻视。怕伤人,怕给人添麻烦,怕影响别人。然而,对方根本就不在乎,根本就谈不上什么伤害、影响、麻烦。如果我自觉可以伤到人,影响到人、麻烦到人,那我是太看得起自己了。顶多是点小小的困扰,也可权当是平淡生活的调剂。所以,何必固执,何必太把自己当回事。
所谓,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早死早超生。
换了BGM,是蔡健雅的《纪念》。好像特别适合冬天听。是凛冽的清醒。到底是姚谦。
词曲 作曲: tanya chua 填词:姚谦 想念变成一条线 在时间里面蔓延 长得可以把世界切成了两个面 他在春天那一边 你的秋天刚落叶刚落叶 如果从此不见面 让你凭记忆想念 本来这段感情可以记得很完美 他的样子已改变 有新伴侣的气味的气味 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 那曾深爱过的人(嗯)~~ 早在告别的那天 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也许那一次见面 是生命给你机会 了解爱只是人所渴望的投射面 只是爱还不曾来 他的心已经不见已不见 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 那曾深爱过的人(嗯)~~ 早在告别的那天 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 心中的爱和思念 都只是属于自己曾经拥有过 曾经拥有过曾经拥有过的纪念 11月5日 Let's slip away in a minute 我其实不太听BOSSA NOVA,最多就知道个小野丽莎。这首Let’s Waste Some Time是朋友推荐的。
今天,此时此刻,特别地想听这首歌。什么前程后路,统统去他的。所谓倒叙,结局反正已经没有悬念,至少过程要愉快。
Let's slip away in a minute,just one minute.
Let’s Waste Some Time
(M. Jordan/S. MacKinnon) Once upon a time my heart was still Once upon a dream you were my thrill My life was so complicated We could make a quiet exit Here beneath the moon and starry sky Let the music play my radio All the things we could uncover Mark Mclean: Drums and Cymbals, 清静了 订好了酒店和机票。行程也不再更改。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11月4日 凌晨2:12分 凌晨2:12分。睡了一觉起来,居然还是凌晨。捱不明的更漏。
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好。翻出来马尔代夫的旅行杂志来看。真是碧海青天。却不用夜夜心。热带的岛屿总有不可思议的能量。即使看看照片也让人豁然开朗。
够了,真的,你为难自己为难得够了。如果置之死地才能够后生,死一次也不算太坏。 又至 除却天边月,没人知。 11月3日 一步之遥 想换一个比较随性的,沙龙式的佛拉明戈教室,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但又不愿意妥协,只好慢慢找。而银座那里却有一间不错的阿根廷探戈教室,空窗期,便打算过去玩一票。
说到探戈,你会想到什么?对,就是BGM里这首著名的《一步之遥》。《闻香识女人》、《真实的谎言》、《辛德勒名单》,太多的影视作品中有它的旋律,即使不知道它的名字,只要一听到它,大多数的人也会颔首说:“哦,原来是它啊”。
这首《一步之遥》,出自探戈舞曲大师Carlos Gardel之手,作于1935年。BGM第二首即大师35年灌制的原唱。这首曲子西班牙文原题为《Por Una Cabeza》。“Por Una Cabeza”,在西班牙文中原是赛马用语,意为“一个马头之差”,指以一头之差败北。恋情一如赌马,或可香艳刺激,但也有可能输得一败涂地。探戈,正是男女之间若即若离的纠缠,是男人和女人的伺机进退。从这层意思上来说,中文译名虽不精准,但却意趣盎然,一步之遥,对于男人和女人来说,谁说不是呢?
不论是佛拉明戈还是探戈,都有吉普赛的放荡不羁和热情似火在里面。但与佛拉明戈的完全燃烧不同,探戈的热情是一种内在的火焰,灼烧的是舞者的内心。如果说佛拉明戈是一种释放,所有的恩冤情仇犹如白纸上渗开的墨迹般鲜明,那么探戈就是一种不甘心的试探,是你进还是我退,好似滴在红玫瑰花瓣上的鲜血,有种赌气的浓烈。佛拉明戈舞娘有一种爱恨分明的狂野,因为她要把心掏出来给你看;而跳探戈的女人一丝不乱的发髻下或许会有个最最妖冶妩媚的灵魂,她在计算你到她心里需要几步的距离。所以,佛拉明戈的舞衣或可明媚似锦,头上的饰花也是大朵盛放,舞者的所有情绪都表现在脸上,生动的一如人生;而探戈的舞衣则优雅沉着,高跟鞋黑丝袜不露声色的性感步步为营,要你完全臣服于她的裙下。男人与女人表情严肃,既然是心理的暗战,怎么能在脸上泄漏了天机?
与一些新探戈舞曲相比,这首《一步之遥》,有一种老派的风度。曲调委婉缠绵之处将爱恋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铿锵激情的地方又将纠葛展现无疑。一步一步,欲迎还拒,古典的旋律底下尽是风情万种。舞至高潮,谁知音乐一转,节奏转慢,又回到了起点,究竟还是一步之遥,让人怅然若失。探戈的舞步并不狂放,但男女舞者的进退却丝丝入扣,让人眼花缭乱。它亲密又对抗,缠绵又激烈,难怪王家卫说它是水平欲望的垂直表达。它是旗袍的那道开衩,让人血脉喷张。
爱欲,爱欲, 爱与欲本就不可分。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女作家苏青改其标点,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此话不假,女人也有欲望,只是女人的欲望和爱恋在男人面前都难以“垂直”表达,所以才会有花尽心思的试探。突然想起那句极尽煽情的话:如果我和你之间的距离有一千步那么遥远,只要你肯走出一步,我就会走完那剩下的999步。我猜,说这话的大概是个女人。女人,只要一个小小的肯定,就会奋不顾身。他会迈那一步---是女人和老天打的赌,赌注就是叫做爱情的东西。那一步真是遥远的距离,有时需要等待一生。
如果你有不安分的灵魂,那就去和他跳支探戈,跳那支----《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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